手机广告 热、热、热
经济学人杂志(Economist)日前引用Informa Telecoms & Media研究公司的数据,说明去年全球的广告市场为四千五百亿美元,手机广告只占了其中的八亿七千万美元,与网络广告的二四○亿美元相较之下,只是小巫见大巫。
不过,手机广告的规模现在虽然还小,不少专家却看好,它将会超越其它形式的媒体广告,成为下一个热门趋势。
目前全球有在使用的手机共有二十五亿支,约为个人计算机数量的二点五倍,再加上,有在使用的手机数量,成长的速度超过计算机,这个现象在比较贫穷的国家尤其明显,因此广告透过手机,会比透过网络所能接触到的人口多。而且,大部份的使用者会随身带着手机,这一点是计算机以及其它广告媒体都做不到的。
手机广告之所以被看好的最大原因是,对于接收者而言,广告内容比较具有重要性,换句话说,广告的效果会比较好。透过传统媒体所打的广告,接触到的人当中,大约会有一半不是公司的目标顾客,因此就算他们看到了广告也没有效果。
网络广告解决了这个问题的一部份。现在,一半的网络广告是依照点击次数计费,只有网友主动点击广告观看时,刊登广告的公司才需要付钱,因此公司会白费的心力与金钱,理论上比传统媒体少。
不过,手机广告比网络广告更能击中目标。如果广告主善用手机公司所提供的用户数据,便能更准确地为接收者量身订做广告讯息。
例如,今年九月,Blyk电信公司就在英国推出了精确瞄准对象的手机广告。Blyk以每个月可以免费获得四十分钟的通话时间,以及二百封简讯为奖品,鼓励用户加入一个手机广告活动。
想要获得奖品的用户,必须事先详细填写个人数据与生活形态,并且同意每天收到公司寄来的六则广告简讯。Blyk依照用户的年龄、职业、喜好等,为广告主筛选出最适合寄发广告简讯的人。
然而,现阶段的手机广告还存在着一些限制。首先,目前大部份的人使用的都还是旧式手机,因此大部份的手机广告还停留在简讯的形式,能玩的花样不多。将来等到大部份的使用者进阶到大屏幕、多媒体的手机时,广告主可以寄送影像片段、网页、音乐与游戏下载,多元的形式可以增加广告效果。甚至装有卫星定位装置的手机,广告主可以掌握使用者目前身在何处,在使用者要经过某家店面前,可以实时传广告讯息给使用者,吸引他们上门。
其次,消费者已经习惯在电视者广播上接触到广告,但是现在他们还把手机视为一个比较私密的工具,如果广告不断传进手机,可能会激怒消费者,减弱广告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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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的手机广告就已经够讨厌的了。